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地方 *** 法规举例,以及常见的地方 *** 法规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一、我国地方 *** 法规举例
1、地方 *** 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 *** 文件。
2、我国的法律位阶分为六个等级,从高到底依次为宪法、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 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 *** 法规属法律规范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 *** 国 *** 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
3、地方 *** 法规是由有 *** 权的地方 *** 及其 *** 会制定的规范 *** 文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 及其 *** 会制定的地方 *** 法规、较大的市的 *** 及其 *** 会制定的地方 *** 法规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 *** 及其 *** 会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这些都属于广义的“地方 *** 法规”的范围。从法理上讲,地方 *** 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其 *** 权限应当比 *** 的 *** 权限大,由其设定行政许可,对所辖区域的公民的权利作出 *** ,符合法治的一般原则。《中华人民 *** 国 *** 法》第72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
4、地方 *** 法规是由有 *** 权的地方 *** 及其 *** 会制定的规范 *** 文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 及其 *** 会制定的地方 *** 法规、较大的市的 *** 及其 *** 会制定的地方 *** 法规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 *** 及其 *** 会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这些都属于广义的“地方 *** 法规”的范围。从法理上讲,地方 *** 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其 *** 权限应当比 *** 的 *** 权限大,由其设定行政许可,对所辖区域的公民的权利作出 *** ,符合法治的一般原则。
二、请举例说明什么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 法规。
·1、通常指中华人民 *** 国 ***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法律,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问题。《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 ***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的层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 *** 常务 *** 会制定和修改的“除应当由 *** 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宪法》第67条)。此外, *** *** 会所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如果其内容属于规范 *** 规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类的文件,也视为狭义的法律。它一般包括宪法,民事法,行政法,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婚姻法》、《招投标法》、《刑法》、《物权法》、《行政法》、《劳动法》等《********法》形式出现的;
·2、行政法规是 *** 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 *** 、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1)是由国家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 ***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公报》1991年第1号)。(2)是由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中事由多用“关于……的”介词结构,使之作文种的定语,如《 *** 关于鼓励华侨和 *** *** 同胞投资的规定》(《 *** 公报》1990年第18号)。(3)包括适用范围、事由和文种,如《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 公报》1988年第15号)。(4)只含事由和文种,如《盐业管理条例》(《 *** 公报》1990年第4号)。如果该法规是暂行、试行或补充的,则在法规名称前注明“暂行”、“试行”、“补充”的字样。如《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 公报》1990年第29号)。地方 *** 法规,顾名思义就是由地方 *** 及其 *** 会制订的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如《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3、《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 *** 和它们的常务 *** 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报 *** 常务 *** 会备案。"地方 *** 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 *** 所在地的市和 *** 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 *** 文件,并报 *** *** 会备案。《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 *** 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 *** 、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 常务 *** 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 *** 常务 *** 会批准后生效,并报 *** 常务 *** 会备案。"地方 *** 法规大部分称作条例,有的为法律在地方的实施细则,部分为具有法规属 *** 的文件,如决议、决定等。地方 *** 法规是除宪法、法律、 *** 行政法规外在地方具有更高法律属 *** 和国家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中华人民 *** 国 *** 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 *** 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 *** 常务 *** 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 *** 常务 *** 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 *** 法规,应当对其合法 *** 进行 *** ,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 *** 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 *** 常务 *** 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 *** 法规进行 *** 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 *** 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 *** 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 *** 批准的较大的市。”《中华人民 *** 国 *** 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 *** 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三、地方 *** 法规具体名称
地方 *** 法规具体名称根据不同地区和领域的需要而不同,一般包括地方 *** 条例、规章、决定、通知等,主要用于规范本地区特定领域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 *** 国 *** 法》的规定,地方 *** 法规可以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 *** 法规和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 *** 法规两种类型。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 *** 法规: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地方 *** 法规、规章和决定。如北京市的《北京市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2.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 *** 法规:包括县、自治县、市辖区和市属区的地方 *** 法规、规章和决定。如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利用管理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的《广州市天河区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等。地方 *** 法规具体名称的确定,一般是根据 *** 机关的名称和法律形式来决定,也会根据涉及的领域或特定情况的需要而进行命名。如环保方面的地方 *** 法规可以命名为“环保条例”、“环保规定”等,而医疗方面的地方 *** 法规可以命名为“医疗管理办法”、“医疗规定”等。
地方 *** 法规与 *** 法规的关系如何?地方 *** 法规与 *** 法规的关系是一种上下级关系。 *** 法规是由 *** 及其 *** 会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方 *** 法规是由地方人民 *** 及其 *** 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在行使权力时,地方 *** 法规应当依据 *** 法规,并且不得与 *** 法规相冲突。如果地方 *** 法规与 *** 法规相冲突,以 *** 法规为准。
地方 *** 法规具体名称的确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形式和涉及的领域而决定的,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命名规则和法制程序。我们应当认真遵守地方 *** 法规,共同维护好社会稳定和发展。
《中华人民 *** 国 *** 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 *** 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 *** 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 *** 及其常务委逗滑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 *** 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 *** 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 *** 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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