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和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上海社保的生育金领取需要哪些材料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6、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8、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4、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正常产假为12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11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 *** 期间实行收入保障 *** , *** 规定,女工在 *** 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物价补贴照发
不得在女工 *** 期间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对 *** 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工作,并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对待,并相应的减少生产定额
在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算劳动时间
在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 ***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夜班劳动
1、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2、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金
二、领取上海生育保险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本人的 *** 原件及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 *** 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 *** 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 *** 原件及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 *** 》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 *** ,在 *** 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 *** ,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 ***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 *** 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 *** 制定 *** 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2017年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会议,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在12个试点地区启动两险合并工作。人社部强调,两险合并并不是简单地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而是要保留各自功能,实现一体化运行管理。
三、上海生育津贴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计划内生育,且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居民 *** 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街镇(乡)一级 *** 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在国外或 *** 、 *** 、 *** 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者流产)的病历等材料的复印件。
材料说明: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四、上海市生育金领取流程
1、参保人员治疗终结或分娩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分局办理申领手续;
2、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进行待遇核定,打印《生育生活津贴给付表》或《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给付表》交单位经办员;
3、向市财政局请款后,将津贴费用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 *** 明,如 *** 、社保卡等;
3、如果顺产,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
4、如果难产,还需提供:《出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
5、如果因生育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6、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
7、如果是产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 *** 。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 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五、上海领生育金需要什么材料
1、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 件(居民 *** 原件)、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学材料,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 *** 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 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关于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材料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